1. 奇迹学习网首页
  2. 知识

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北大学2022招生章程

中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中北大学2022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方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包括:普通专业、艺术专业、体育专业和各类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名称:NorthUniversityofChina。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

第七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为: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邮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北大本科招生(zbbkzs)。日常办公及入学期间咨询:0351-3922280,传真:0351-3924418。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督办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监督和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议。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情况、结合历年规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方式。学校实行经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名额不得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统一调整使用。

第五章招生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德、智、体、美综合考核为基础,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第十七条 外语及其他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仅以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考生慎重申请; “英语”专业仅适用于英语考生。学校不教授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学科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转档比例。跟平对分批志愿报送,档案传输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省招办报送档案的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全国高考加分项的有关规定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值。

第二十条 学校对加分或者减分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招生分批按各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按照学院志愿优先的原则招生,在学院第一志愿不满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备案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档案转送要求的考生,学校按顺序对考生进行考核备案、高考成绩、职业意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不分档次。

第二十四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修科目应当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修要求相匹配。报送录取文件时,实行“专业院校”报送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直接报送录取文件。按相关规定专业;对实行“专业组”报送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有关规定备案。同档次考生专业安排参照当年全省政策性文件排序规则。

第二十五条 文学、历史、理工科类申请者,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按档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录取。 .备案结果相同的,按照排名顺序选择平行志愿备案人选;综合科目单科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文科单科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写的专业意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估考生的情况及各单科成绩.优先级低于其他专业,结合考生兴趣,对招生计划中未完成的专业进行调整,直至招满为止。不能按照以上原则满足其职业意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整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 音乐专业招生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采用全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如果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还是一样的,按照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七条 美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采用各省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总分相同者,以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如果专业分数还是一样的,按照单科外语科目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八条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级考生根据文化科目成绩录取。文科成绩相同者,按体育专业成绩录取。学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理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文科单科成绩降序录取。

2.体育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布的《中北大学体育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及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按专业类别招收的专业,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时,可以将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填写。按同一专业类别录取的新生,录取时不分专业类别。完成公共课和学科本位课程学习后,按各学院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再进入专业类专业学习,录取后按学校申请专业调整作为专业治疗的规定。

第六章学历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要求的,由中北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晋发改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接受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征”相结合的本科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原籍助学贷款、社会救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入伍助学金、绿色通道等内容。覆盖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与国家及省招工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及省招工政策为准。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奇迹学习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qjtides.com/21181.html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联系奇迹学习网进行投诉反馈,一经查实,立即删除!